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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怎么单独所有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4 阅读: 71次

一、婚后房产怎么单独所有

关于婚内购房如何归属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供参考:

首先,婚后购买的房屋,只要夫妻双方承诺并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产权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项主张就会生效,对夫妻各方产生约束力。

其次,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后得到了由各自父母全额现金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的名下,那么这些不动产将被视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房产。

最后,假设婚后夫妻之间有一方使用了其个人婚前财产进行购买行为,并且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名义之下,那么这类财产同样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中某一方的婚内个人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房产怎么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房产分割方式为:

1、婚后买房,无特别约定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2、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平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出资一方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的,按出资额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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