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上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一、拆迁安置协议上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即继承人能通过继承其父亲名下的房产;其次,如果涉案房屋属于征收和搬迁政策安置得到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当房屋所有者离世时,继承人必须首先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益公证,随后,他们还需要去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第三,接着,继承人需携带下列文件:
包括本地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房产证、个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套图(该图表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以及其他登记部门要求的必要法律文件,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迁移登记手续。关于遗产继承,一般可采用公正方式以对抗第三方,考虑到财产可能引发的诸多纷争,因此透过此种强有力的保护手段,方可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更全面的维护,值得一提的是,进行公证申请时务必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公证处,在处理遗产继承权益公证中,若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居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与动产有关的,应由所在公证处负责管辖,而若遗产为不动产,则应由不动产所在的公证处受理。其中,遗嘱扶助协议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继承,依次是遗赠,最后是法定继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木、壁画等(不包括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
二、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2、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3、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安置协议上的财产可以继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