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一、离婚了女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女方坚持其户口保留不动但并未迁移至其他地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允许其以原户籍地址为基础,进行分户处理;或者是暂时将户口迁移至亲友家中进行空挂;亦或是选择把户口迁往当地公安机关设置的公共地址。关于这份婚姻关系带来的搬迁问题上,如果涉及到离婚当事人没有固定居住场所且无法满足落户条件,同时在得到原户主的明确同意情况下,便可以考虑在原地分户,或者是选择将户口暂时迁入亲友家中,甚至是迁往公安机关设立的公共地址。
然而,如果离婚之后女方仍然坚守她的户口在原地不动,而男方与当事人无法取得有效沟通,要求其自行采取行动迁移户口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因为未经当事人明确许可而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当公民选择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后,其中的离婚当事人便可以凭借原始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法院的判决、调解书或者双方签署的协议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手续。在这种情形中,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拒绝交出他们持有的原来的《居民户口簿》的话,经过公安机关的多次劝诫且效果仍不明显的话,最终可能会按照判决、调解书或者相关法令的具体内容来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手续,并且会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面详细地标注出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相关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了女方没有工作抚养费该如何支付
女方没有工作,出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对方实在无力承担的,可以减少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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