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拆迁子女怎么分配
一、父母的遗产拆迁子女怎么分配
房产的所有权问题直接影响到赔付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谁拥有产权,那么相应的赔偿款也将授予其所有。以下是三种情况的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在遭受财产损失时产生的赔偿金,则需由夫妻双方共获得。
其次,若该房产的所有权归于父母名下,而父母以及子女皆无继承权,那么在父母健在之时,赔偿金便归属于父母所有,与子女无关。
然而,当父母离世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此时才会启动遗产的分配程序。
最后,应当特别强调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拥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无论是否为亲生子女,或者被收养子女,均有权享有这一权益。当然,除非被继承人生前已立合法遗嘱表明不愿将财产遗留给某位特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遗产儿媳妇是否有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公婆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般而言,如果丧偶儿媳向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就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公婆留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遗产的,那么儿媳有权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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