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圆满达成协议离婚所需准备的资料方面,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提供彼此之间的结婚证书等确凿证据来证实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成立;
其次,必须持有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文件作为身份证明;
再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签署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将成为双方在此次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此外,还需提交两张各自的近照(规格为2寸,每人均需独照);
最后,务必要填写并提交一份《关于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书》。假如双方最终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他们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法院确信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经形同陌路,且无任何挽回余地的话,那么法院会依法批准离婚请求。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