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抚养权的十大证据
一、争取抚养权的十大证据
关于子女成长环境取证的事宜。
处理离婚诉讼中有关子女抚养权的争议时,首要考虑的仍然是保证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因此,无论是从子女成长环境、还是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等诸多因素出发进行考量,都必须确保不会对孩子产生负面的影响。
关于双方基本条件取证的相关细节。
尽管夫妻双方在诸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基本条件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差异便可以忽视。
实际上,尽管这些因素看似不起眼,却对我们的婚姻关系有着深远的影响。
同样地,我们也不能忽视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当涉及到子女抚养权争议时,城乡生活节奏日趋加快,在大多数情况下,实际负责照料孩童日常起居的并非夫妻中的任意一方。
对于那些尚处于学前期的儿童而言,往往是由父/母亲一方的家人担任看护人,显然这样的建议对案件判决起着重大作用。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庭在处理类似抚养权争议的问题上都非常重视听取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且将这些观点记录归档,作为判断的依据。
甚至在离婚前或是离婚手续办理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与自己共同生活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争取抚养权的具体条件有什么
争取抚养权的具体条件如下: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
4、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5、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6、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7、孩子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争取抚养权的十大证据”,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