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拆迁还有赔偿吗
一、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拆迁还有赔偿吗
在离异之后,如若户口并未随之迁移出所在区域,那么在面对房屋拆迁时通常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离婚与拆迁有着直接关联性。
但需注意的是,假如涉及到被拆迁的房产为离异后经由诉讼途径进行财产分割所得的不动产,则女方或男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拆迁方有责任也必须向所有被拆除房屋地下之所有者(包括受托管理人和按照国家法令负责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运营管理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偿。
补偿方式包括: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全额赔偿;由于征收房屋引发的搬移及暂时性的安顿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生产停滞和营业中断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相应补偿等多重方面的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的程序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3、派出所审核后报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准迁证,并把户口迁回原籍。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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