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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1 阅读: 65次

一、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遇离婚事宜,必须依法进行产权分割。

一般来说,这会依照以下的基准原則来实施:

1.首先由夫妻双方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2.倘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对该不动产的归属权做出裁决,通常情况下会判给那个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的那一方;

3.在此前提条件下仍未偿还完毕的贷款,将会被界定为属于已经取得该不动产的一方的个人负债;

4.最后,关于夫妻婚後共同偿付的贷款及其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金额,在离婚之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财产状况,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保护女性利益及保护无过失者(也就是不存在过错)权益的原则,对不动产登记方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以达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只写一方能吗

夫妻共同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该房子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财产基本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房这件事上,不只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名字为准,而是会以实际发生情况来判断,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婚后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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