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算个人财产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算个人财产
若公婆或岳父岳母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并未明确指定该房产专属于其特定子女所有,那么该期房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家庭财富,夫妻二人对于这处房产皆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利。
在涉及到离婚事宜时,两位当事人均具有请求依法分割这处房产的法律权益。
然而,若公婆或岳父岳母已明确表示将该房产指定为独生子女所有,则配偶一方可丧失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权益,在离婚相关程序中不得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下的财产将被视为属于夫妻一方的单独财产: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所积累并取得的财产;
(2)夫妻一方在遭受人身伤害后基于此种原因而获取的赔偿金或补偿款;
(3)由法院判决或基于赠与协议而明确归属单方所有的财产;
(4)专属用于夫妻个人生活用品及设备;
(5)除上述条款之外的其他应归于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算个人财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