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怎么起诉
一、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怎么起诉
对于涉及到起诉离婚事务的当事人来说,关键在于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进行诉讼程序,以下是相关规定和一般情况下的适用规则:
一方面,如果被告属于户籍地居民,那么原告提起诉讼的第一选择通常应为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若被告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并达到一年以上,此时原告就需要将首选法院改为其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
另一方面,如果原告外出务工超过了一年时间,也同样可以在他本人的户籍所在地申请离婚诉讼。
当然,若双方当事人都长时间外出打工,则需首先审视他们是否已经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如果的确如此,当他们提起诉讼时,通常情况下会对被告的常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倘若被告并无常驻地,则始发地法院或者是被告在最后居住地的法院将会作为他们的诉讼管辖法院。
此外,如有一方定居在海外,其国内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有权受理该起离婚案件。
双方均在海外生活且未享受定居待遇的,原则上应由原告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此案。
若夫妻二人均取得外籍身份并落户在中国,应由为被告提供永久居住证明的所在地区法院拥有此案的管辖权。
至于那些身处异国却尚未定居下来的夫妇,他们的离婚问题也可以由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若其中一人在中国境内定居,那么定居地的法院便有利资格处理此案。
与之相似的情形是,一人生存于中国,而另一人则生活在其他国家,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离婚官司应当由定居者所在的国内法院进行负责。
最后一种情形是,若有人正在服刑场所或者监狱中接受惩罚,同时已超过一年期限,依据法律法规,可由被监禁地法院负责处理离婚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离婚在法庭怎么说
起诉离婚时,在法庭上法官首先询问原被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要求原告当庭称述诉讼请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
当事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陈述:
(一)是否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状况;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
(三)子女相关信息,自己是否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怎么起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