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武汉离婚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对于按照时间收费的服务,收取标准为每小时介于200至3000元不等。
(二)关于以计件方式收费的服务,若此类服务未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的民事或行政诉讼费用,其收费标准则为每件3000至20,000元之间。
(三)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和行政案件,其收费标准则是在基础费用1000至8000元的基础上,根据案件争议的标的数额实行分段按比例累积计算收取: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内时,无需额外追加费用;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须额外支付8%的费用;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时,需额外支付5%的费用;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时,需额外支付4%的费用;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时,需额外支付3%的费用;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时,需额外支付2%的费用;
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时,需额外支付1%的费用;
而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时,则仅需额外支付0.5%的费用。
有关收费标准还说明,以上收取标准均可向上或向下调整20%的幅度。《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二、武汉离婚协议书中可不可以约定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可以。
离婚抚养费当然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上认为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做法,但是一般不建议采取这种做法。
一次性支付一般针对的是由于收入和居所不稳定可能导致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
比较特殊的是,对于支付方是港澳台或者外国籍贯时,多采用一次性付清所有抚养费的方式。
事实上对于抚养方来说,一次性拿到所有抚养费并非是理想的,虽然免除了每个月要钱的麻烦,然而考虑到支付方收入周期、生活周期和货币可能会贬值等多种因素,一次性支付并不利于更好的保障子女的日常生活。
如果是抚养方要求抚养费支付方一次性付清,法院则会考虑支付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意愿,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不存在可以支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生活条件又或是支付方拒绝一次性付清,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强制要求支付方一次性付清的。
总的来说,采取什么方式支付还是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武汉离婚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