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异地办理身份证
一、怎么异地办理身份证
首先,针对身处异乡需要领取或者更换身份证件人士,详细制作了以下的办理流程:
1、当事人需亲自前往其所居住地区域的公安机关内部专门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中心进行申请,须填写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并交纳相关的证件工本费用于支付。
对于所申请换取的身份证件类型,当事人应提供其现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核查;
而对于需要补办的情况,则应当提供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作为主要证明文件。
2、异地受理点在接收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之后,有义务在合适的时间内将这些申请信息传输给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然而,这个工作还需要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及时的审核签发,以便确保整个过程符合规定的手续要求。
3、待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经过严格审核通过并批准签发出的制证数据之后,他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之内完成身份证件的制作以及检验手续,最终把新的身份证件交给申请人手中;
申请人只需凭借领证回执就可以顺利地在当初提交申请的受理点领取到身份证件。
至于所要替换的身份证件,当领取新证件时也应当妥善地将原证归还给别人。
其次,全民身份证登记的基本项目主要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自我照片图像、个人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以及签发机构等几大方面。
至于公民身份号码,这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独一无二且伴随终身的身份编码标识,由相关政法部门依据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进行编制设计。
因此,若普通公民申请或领取、换领及补办居民身份证时,皆应当保证指纹信息的准确无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怎么异地办理身份证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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