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宅基地证可以迁户口
一、有宅基地证可以迁户口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是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的详细流程:
1.首先,请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严格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同时需将此申请进行公示,使广大村民了解和监督整个过程。
待公示完成且经过全体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投票通过后,再送至村委员会寻求加盖意见。
2.接下来,村委员会需要在收到提交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对申请人的户籍状况、用地选址、土地种类、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旧房屋等方面进行逐一核查。
若确认申请资料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委员会将会开具书面意见并送交至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作为农村宅基地规划的主要执行者,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之后,务必指派专门人员对其进行逐项审验。
对于未达到标准的情形,该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村委员会并将结果传达给申请人。
若确认所有条件均已满足,则将为申请者提供审查意见,然后需经过镇级政府审核无误后上报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进一步审批。
4.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即为最后审批机构,其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农村村民的申请。
如果予以批准,则会发出《建设用地批准书》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时在农村委员会公告栏中公布这一信息;
而若未能获得批准,则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有宅基地证可以盖房吗
如果只有宅基地证的,不可以盖房,还需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如果仅有宅基地证,但是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是不能盖房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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