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房产怎么离婚
一、夫妻双方有房产怎么离婚
若夫妇双方拥有共同房产,则在和平离婚之际需要公平分配此房产权益。
关于离婚后房产归宿,主要存在下述四种情况:
首先,一方在婚前独自购置之房产,无论是否婚后加入另一半的姓名,都是基于个人财产而非共享财富,因此在离婚程序中,他/她的另一半并没有权利对此提出要求;
其次,如果一方在结婚前购置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此时该房屋将转为两人共有的财产,由于其归属需要双方自主决定,因此也会进行相应的离婚财产分割。
第三,当一方在婚姻期间使用个人财产购入房产时,同样属于其个人财产,然而若其在产权证明上标注配偶姓名,则视为两人共有;
最后,婚后夫妇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分摊股权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时的分割情况:
1.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应考虑父母的出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双方有房产怎么离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