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老婆离婚该怎么做
一、想和老婆离婚该怎么做
1.若男方亦表示同意离婚,且双方能够就子女抚育以及财产分配诸议题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形下,双方可各自携带着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户籍名册副本、结婚证书以及详尽的离婚协议前往任何一方当事人长期稳定居所在之户籍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倘若双方难以就上述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在此情况之下,女方有权向其配偶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若被告时常居住地与实际居住地址相异,则应由前者作为依归之法院受理。
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如认为双方间的婚姻基础已荡然无存,便可能作出离婚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想和老婆离婚该如何做
我国实行两种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至法院。
起诉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提出,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还需要准备子女出生证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想和老婆离婚该怎么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