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
一、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
当我们讨论起诉离婚的司法程序时,其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我方即原告务必向相关法院提交详细详尽的起诉状及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随后,法院会对上述资料进行严谨认真的审查;
在确认准备妥帖之后,法院便会决定是否予以正式受理此案;
在保证处理无误的情况下,法院将先尝试通过调解手段以解决矛盾纠纷;
当然,若调解未能奏效并被法院判定感情确已破裂,那么自然便应判决准予离婚。
而对于选择协商离婚的夫妇们而言,其程序则恰恰相反:
他们需要先签订内容详实、全面的书面离婚协议;
紧接着,二人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待经过规定的三十日冷静期限之后,二人可
再次申请领取离婚证;
最后待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严格审查完毕后,双方才能够依据法定程序取得离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法律九个月宝宝判给谁
子女在哺乳期的,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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