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地如何办离婚
一、分居两地如何办离婚
在异地处理离婚事宜时,双方共同前往各自的常住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若其中任何一方对于离婚事宜持有异议,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关于孩子的抚育、财产以及债务等方面存在未达成共识之处,那么仅能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向普通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其监管权归属于被告的长期居住地的当地法院;而当被告的长期居住地与其住所地并不一致之时,则需要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负责审理此类案件。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异地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本。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法律依据:
《民典《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分居两年能够离婚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能就离婚达成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以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双方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情形的,应当准予离婚。否则,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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