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一、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收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双方自愿等。需要的手续为:提交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收养孩子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虐待、遗弃、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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