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赠与房产如何办
一、生前赠与房产如何办
生前赠与房产双方需要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持双方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赠与公证书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即可。房屋赠与,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只要是赠与人真实表示赠与,受赠人承诺接受,赠与合同即成立。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这是指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涉及的是赠与合同目的的实现,与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无关联,并非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是否进行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影响赠与合同本身的效力。
二、赠与房产如何撤销
赠与的房产还未过户或该赠与未经公证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父母如何收回赠与房产
赠与的房产还未过户或该赠与未经公证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生前赠与房产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