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小孩子抚养费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的
一、请教一下小孩子抚养费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的
1、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的抚养费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怎么分配
离婚时如果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可以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按照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
对于子女的抚养,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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