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样的
一、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样的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如下几种:
(1)隐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财产侵权行为;
(2)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什么样的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
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什么样的呢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行为的主体并不一定是侵权责任的主体,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能会因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而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可能因其职员的职务侵权行为而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