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样的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样的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有立遗嘱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口头遗嘱订立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种应当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6.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的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效;
7.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什么样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口头遗嘱订立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种应当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6.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的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效。
7.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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