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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分居六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14 阅读: 92次

一、新民法典分居六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1、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但不可以独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夫妻感情破裂或一方存在赌博等恶习的,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经法定调解无效,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可可以会判决离婚。

2、起诉离婚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和材料,法院才可以依法的受理。而且只有确定双方的感情已达到破裂的地步,那么才会依法的判离。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同时如果对方是属于过错方,那么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分到财产吗

女方提出离婚的也可以分到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平等的参与分割的权利,不会因为谁提出离婚了而剥夺这一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在分割财产时一般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注意男女双方协商财产分割时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女方单方面怎样才可以离婚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离婚的,可以在双方分居一年以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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