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录像可不可以作为遗嘱
一、法律规定录像可不可以作为遗嘱
录像可不可以作为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录音遗嘱才生效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设立遗嘱可不可以撤销该遗嘱
设立遗嘱之后能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但是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需要立一份新的遗嘱然后再到公证处公证新的遗嘱,然后达到撤销上一份遗嘱的目的;而且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可继承
没有遗嘱,可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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