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男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一、找不到男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找不到男方的女方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找不到对方要想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可不可以以配偶的身份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对方失踪,公示期过了以后,当事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起诉一方不到庭的,法院可不可以对不到庭的一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一方无正当理由还不到庭的,则法院可不可以对其进行拘传,然后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确实无法到庭的,则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然后法院可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不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一年多还可不可以起诉对方
男女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即为解除,无法就身份关系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时,协商不成,是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婚内存在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仍然可不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有以下情形可不可以提起诉讼: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
3.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4.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请求增加抚养费;
5.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与人同居或者有私生子的,可不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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