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不是能分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不是能分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出资,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此时,该房产已经归未成年子女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属于子女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不是不是能分割。
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子女尽管未成年,父母也不能分割子女的财产。
2、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的真实意思是使未成年子女成为该房屋产权的权利人,因此,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未必是未成年子女。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有足够证据是不是能证明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那么离婚时可能会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的,如果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或者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另一方是不是能证明出资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只写一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也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以下情况的,则只写夫妻一方名字的,离婚时按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
一、房产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
二、房产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产权登记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
三、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是不是能分
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无权分配。不管孩子是否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只能归孩子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不是能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是不是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是不是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