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一、生前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生前遗嘱是不需要公证的。
遗嘱公证申请要求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所以人死后是不能公证遗嘱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自己写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当事人自己写遗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即便不公证,在遗嘱人死后该遗嘱也是有效的。如果是继承房产,建议最好进行公证。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即使不公证的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也是有效的:
1.实质条件:
(1)遗嘱人须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形式要件: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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