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能不能改姓,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了孩子能不能改姓,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了孩子能不能改姓,但是改姓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才行,因为即使离婚了,父母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一方不能单独做决定。自然人能不能随父姓,也能不能随母姓。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不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能不能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离婚条件有哪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的条件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不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孩子归女方能不能改姓名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给孩子改姓名。
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能不能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能不能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不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能不能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名,需要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与孩子生父协商改姓名后,签署的书面同意的证明资料。
2、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户籍、离婚证。
3、其它需要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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