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吗
一、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吗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妻子不能因为丈夫的虐待行为而撤销婚姻,但是一方的虐待行为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被骗婚可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在我国骗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骗婚属于不可撤销婚姻。目前,我国对于骗婚一般是按诈骗罪处理
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一)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二)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三)骗取的钱财归属上,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一般来说想要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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