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外调解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庭外调解是怎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这个制度是在当事人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可以脱离法院的干涉,由人民群众组织在一个相对轻松的环境内来解决夫妻双方的内部矛盾。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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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时哺乳期子女判归母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的法律效力是否一样
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代表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
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就不需要再到法院进去离婚诉讼;反之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准予离婚了,就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证和法院的判决书也具有同等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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