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将房子过户给子女
一、离婚后能否将房子过户给子女
首先,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能否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的。
其次,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办理公证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离婚时房产怎么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后房子赠与孩子能否要回来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能否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
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否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后能否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