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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一次没离 第二次是否可以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6 阅读: 97次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没离 第二次是否可以离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的,若是是否可以够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会判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坚持不离婚,法院不是否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是否可以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仍不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成功第二次是否一定会判离婚

第二次起诉可是否可以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是唯一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可以体现为双方或一方存在下列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五、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二次起诉是否可以离婚

起诉是否是否可以判决离婚跟起诉次数无关,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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