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二婚前财产需要怎样公证
一、民法典规定二婚前财产需要怎样公证
二婚前财产要想公证,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如何分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
1.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即使没有公正,该财产分割协议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可以分割。
2.如果双方没有对婚前财产做出特别约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对于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离婚前需要怎么避免离婚前财产转移
避免离婚前财产转移的方法:
(1)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
(2)约定财产归属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需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保存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6)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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