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有没有效
一、口头遗嘱有没有效
有没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符合以下形式要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没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没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没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效
打印的遗嘱具有没有下列条件的有没有效:
1、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遗嘱中的财产是合法个人财产,且有没有处分权;
5、遗嘱每一页上有没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遗嘱有没有错字有没有效
遗嘱有没有错字一般情况下有没有效,但是导致对遗嘱理解出现分歧需要向法院起诉,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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