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什么
一、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什么
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在衣、食、住、行上为父母提供保障。对于不能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赡养费。除此之外还有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离婚后子女的赡养义务有什么
父母离婚后子女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
子女的赡养义务主要有以下:
1.支付赡养费,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
2.生活上的照料,赡养父母不能只支付赡养费,还要照料其生活;
3.精神上的慰藉,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三、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有赡养义务。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已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其次,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子女一样都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