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抵押有没有效
一、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抵押有没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抵押,若经另一方同意或法定期限内追认的情况下,就有没有效。若单方抵押,未经同意,另一方也没有没有在法定期限追认,或直接拒绝追认的,则该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没有。共有没有包括按份共有没有和共同共有没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没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没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没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没有人同意,但是共有没有人之间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没有房屋
夫妻一方一般是不可以抵押共有没有房屋的。但若经另一方授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没有平等的处理权。且一般情况下,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没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已抵押的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没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没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没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抵押有没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没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