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登记是否要带离婚证
一、三婚登记是否要带离婚证
三婚登记要带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只要是再婚就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判决书是否一定要换离婚证
有了离婚判决书,就不需要离婚证了。
因为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
法院的诉讼离婚,有两个结果,一是判决离婚,二是调解离婚。
民政局发的离婚证,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都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证明双方已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再婚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后再婚,需要的登记程序与结婚程序一样,再婚的男女双方都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和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再婚需要另外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来证明自己确实是单身状态,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查后,就可以颁给双方新的结婚证。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递交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再婚的就需要带上离婚证或者判决书、调解书。
2、审查。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查看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婚姻关系证明。
3、登记。男女双方需要书写声明书,并且签字确认本人确无配偶以及和对方不存在任何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4、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工作人员就会当场颁发结婚证书,宣告双方已经缔结为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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