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是不是有赡养义务呢
一、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是不是有赡养义务呢
被合法收养的孩子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无效婚姻中,对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是要承担
父母对子女负有的是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的才是赡养义务。不论是有效婚姻还是无效婚姻,父母对于子女都有抚养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平等的权利,都有权要求父母抚养。如果有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则这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放弃房产继承权是不是还会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子女放弃父母房产继承权,对父母也要承担赡养义务。放弃继承不是拒绝赡养的理由。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不得以放弃继承父母的财产或无权继承父母的财产为由而不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在生前完全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他们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或是赠与的方式,将财产给予部分子女或子女以外的人,都不影响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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