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拿到孩子抚养权,但是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可不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一、离婚后拿到孩子抚养权,但是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可不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当事人不是孩子的父亲,也就没有抚养他人孩子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不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当事人不是孩子的父亲,也就没有抚养他人孩子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不可以要回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不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原则上抚养权一旦确定,一般不会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不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可不可以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可不可以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不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后拿到孩子抚养权,但是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可不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可不可以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可不可以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