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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是有没有期限规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0 阅读: 114次

一、离婚时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是有没有期限规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没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没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父母只有没有对未成年子女有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一般只需抚养子女到18周岁成年为止。

但要是子女已满18周岁之后,还在求学阶段并且也没有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同时父母还有没有抚养能力的,那此时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给抚养费。

离婚抚养费计算有没有以下四种情形: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没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时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是有没有期限规定问题有没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没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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