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怎么样约定
一、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怎么样约定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可按照如下方式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给付数额、给付期限等内容,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里子女抚养费包括什么
离婚协议里的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且抚养费一般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具体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变更的。且申请增加抚养费的,需满足如下条件:
(1)存在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
(2)父母具有负担能力;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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