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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离婚后,诉讼费应该由什么来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08 阅读: 99次

一、财产纠纷,离婚后,诉讼费应该由什么来付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具体如下: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的情形有: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财产和相关款项的;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3、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

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2、诉讼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

3、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表明某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是指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况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确定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下面跟大家分享3种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

第一种,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原因确实没有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及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举出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漏分的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受3年诉讼时效限制。

第二种,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第三种,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适用3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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