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
一、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
处理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
1、首先就是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2、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后仍然坚持离婚的话,可再次起诉,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3、还有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首先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再就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还有就是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再有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最后就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情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还有一点需要知道,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或者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规定之中。
二、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离婚不给抚养费,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制执行执行;
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起诉离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1、写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注意立案的时候应该递交的材料。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进行缴费。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递交有关材料后,等通知。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法院调解。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法院开庭。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法院判决。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是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我国离婚的方式一个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女方要提出离婚而这个男方不同意的话只能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以上就是关于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