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有限制吗,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代位继承有限制吗,适用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有限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才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没有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适用的条件有?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条件是:
1、主体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才有权代位继承;
2、范围条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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