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买房后如何迁户口
一、离婚买房后如何迁户口
离婚买房后按照如下步骤迁户口:
1、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持准迁证,前往户籍地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申请迁入地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孩子的户口如何判
孩子的户口的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户口随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户口会落在与其生活的一方。小孩未满十八周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年满十八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如何申请廉租房
离婚后申请廉租房需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布;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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