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是否需要公证
一、协议离婚财产是否需要公证
协议离婚的不需要财产公证。
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
夫妻双方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等事宜。
二、离婚公证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双方离婚达成的协议文件,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离婚公证的核心材料,必须具备。
2、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如果是代办或委托公证,则需要提供代理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婚姻登记证明: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结婚登记证明等证明明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有子女,则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证明双方已经解决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三、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此时发现对方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四、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通过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一方在因夫妻感情不合分居期间及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受理。
协议离婚财产是否需要公证?首先,从法律上来看,并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离婚夫妻必须要就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也就是说,法律上面并未强制要求进行财产公证。然后在来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是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办理公证手续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