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如何放弃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人如何放弃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权,必须做出书面形式的表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夫妻间的继承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间的继承权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夫妻互有法定继承权,且该权利一般为第一顺序;
2、遗产分割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除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等外,应当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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