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一方有重婚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其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婚外情离婚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婚外情只有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其余婚外情情况不能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公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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