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一、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儿媳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但由如下情况的除外:
1、公婆订立合法遗嘱,指定儿媳为继承人的;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将儿媳视为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公婆扶养较多的儿媳,可分给适当的遗产;
4、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孙子辈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孙子辈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爷爷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孙子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女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出嫁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出嫁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且该继承权因子女与父母的亲缘关系而产生,一般是不会因女儿出嫁等事宜,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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