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哺乳期离婚如何办理
一、孩子在哺乳期离婚如何办理
孩子在哺乳期离婚办理的方式: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不管孩子是不是在哺乳期,都可以协议离婚。共同订立书面协议后,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女方在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且离婚时,必须就子女抚养问题处理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办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父母协议是保留户籍,还是将子女户籍予以迁移。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随谁。但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可自行决定户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了,领养的孩子如何办
离婚了,领养的孩子未满两周岁的应该给养母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收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将孩子判给其养父或者养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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